三、土地使用规划
建设用地重要构城部份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27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共计260.2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94.5%; 非建设用地共计15.2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5.5%。建设用地主要由 工业、居住、公共设施、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绿化等用地构成。
工业用地面积66.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5.7%
居住用地面积24.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4%
公共设施用地面积5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5%
道路广场用地面积68.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6.2%
市政设施用地面积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
绿地面积4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