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1〕18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追忆英雄交警李涌:他心里装的都是别人,唯独没有自己……
自创10种“温馨提示”手势、完成各类交通安保任务390余次、处置简易事故近1060余起、发布16218条微博、献血近3万毫升……从警16年,李涌始终坚守在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全心全力践行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10月3日凌晨,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十佳交警李涌在对涉嫌酒驾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不幸英勇牺牲,时年55岁。李涌平凡而光辉的一生,集中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他是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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