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蜂鸟公司及邓紫棋诉至法院,北京朝阳法院驳回其诉求,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实际上是演出合同的违约纠纷。原告认为,原告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被告已经接受,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 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费用1630万元。
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原告为香港公司、第三人系香港居民的涉港案件,因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故长宁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最终裁定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