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照顾”一线职工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多地在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要求,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上海要求,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吉林提出,各用人单位要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增长,其平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
福建提出,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时,要注重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所有企业都要给职工涨工资吗?
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后,有人会问,是要求所有企业给职工涨一样多的工资吗?
事实上并非如此。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的不同,各地对企业给出了不同的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如,福建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但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可以高于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但不宜超过工资指导线上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可在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
多地还明确,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其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