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在成长,父母要清楚孩子当下的心理发展阶段,不然很容易触雷。
孩子,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心理需求:
幼儿期,要获得自主性,确定「我就是我」,建立整个人自我发展的基础。
第一个阶段是探索实践期,在幼儿 9 - 18 个月的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分离期,在幼儿 18 个月到 3 岁时。
学前期,3-6 岁,核心目标就是知道自己是谁,实现人生的第一次独立,即获得一个身份,包括对自己性别、对「自己」这个身份的看法,和对事物开始有自己的看法和态度,能用自己的思维揣摩世界怎么运作。
学龄期,7 - 13岁,核心目标是在社会化中实现「我能」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会随着成长逐渐发展为成年期的自信和自尊。
青春期, 13-18 岁,其核心目标就是自我同一性的建立,明白「我是谁」、「我要去向哪里」。
比如说,随着孩子心智的成熟,青春期的孩子,其实是要重新建立和父母之间的关系的,这个时期,孩子敏感而逆反。父母要把孩子当成朋友一样交流,如果以对待学龄期孩子的方式,去命令他,很容易适得其反。
这是非常关键的,不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不了解孩子的心理发展,你是无法真正的和孩子对话的。
怎样和孩子谈判,在技巧之前,首先要摆正谈判的姿势。也就是原则,或者说思维方式。
第一原则:平等合作
我们和孩子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我们没有权力去强迫孩子,也没有权利决定孩子的人生。
孩子有选择做与不做的权利,但是他要自己承担后果,我们没有义务去承担孩子自己应该承担的事情。
建立一种合作的关系,尊重自己,尊重孩子,前后一致,言行一致。
孩子小学一年级时常常迟到,我想让她早起,尝试过很多方法,比如,不停地催她早起,提前五分钟叫她,都没什么效果。
后来我干脆不去管这件事情,结果孩子迟到几次,写了一次检讨,孩子急了。
于是我坐下来问孩子,「宝宝,你想迟到吗?」
孩子说,「不想」。
然后我就问他,「你需要爸爸怎么帮助你,让你不迟到」。
然后孩子就说,需要我早点叫她,需要我提醒她还有几分钟。
之后,她果然迟到的少了,有时候快迟到了,就把早饭带着路上啃两口,甚至饿着。
这是非常典型的平等合作的一种方式。
所谓平等,一是,给孩子自主解决问题的权利,相信她能做的好,二是,不承担不属于父母的责任,按时上学是孩子的事情。
合作就是,和孩子一起解决问题,可以让孩子自己提出方案,父母配合。
第二原则:回避权利之争
从婴儿开始,孩子们就开始探索自己个人价值的旅程。
一旦他们发现了找到个人价值的方法,不论被责备或惩罚多少次,他们都不会放弃。
只要他们的方法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他们就会继续坚持,不会因为父母不高兴而减弱或者消失。
用这些方法,孩子们取得他们想要的关注或权利。
《超级育儿师》里曾经出现过一个家庭,母亲没有学历,吃够了没有学历的苦,希望孩子能够好好学习,但只会每天反反复复强调学习,孩子无法理解,激烈的反抗,表现出来的就是痴迷于电视,不写作业。
母亲非常痛苦,《超级育儿师》里有一个画面就是母亲在旁边抹眼泪,孩子在旁边若无其事的看电视。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陷入权利之争的例子,青春期的孩子渴望自主的权利,厌倦了母亲的叨叨絮絮。她痴迷于看电视,不做作业,并不一定是喜欢,只是为了和父母抗争。
命令或者强迫孩子做事情,会陷入类似的权利之争。
父母需要引导和影响孩子的行为,需要使用有效的方式,不要陷入权利之争。
第三原则:不要强硬的强迫孩子
强硬的强迫孩子,是我们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我们命令他们怎么做,甚至不惜使用暴力。
坚定,则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坚持自己的原则。
即坚定而非强硬的态度。
一个母亲开车的时候,后排的两个孩子不停的打闹争论。母亲提醒了孩子几次,孩子们就是不听。
这时候怎么做?
强硬的方式是:发脾气命令孩子不要去吵闹,甚至用暴力。这种情况下孩子多半会听,可是不一会,孩子们又吵闹了起来。
坚定而非强硬的方式是:不和孩子争执,只要他们争吵,就把车停下来,停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等着,一直等到他们停止争吵,再去开车。并且告诉孩子,花在路上的时间多了,在游乐场里玩的时间就不够了。
坚定,一是指绝不改变自己的决定,二是要让孩子自己承受自然结果
非强硬,是指不指责,不唠叨,不使用暴力。
当父母用坚定而非强硬的态度划分出界线以后,父母会发现,孩子反而变得「听话」了。
除了原则,在和孩子谈判时,还有一些技巧:
首先,让孩子觉得是他自己在做主
哈佛商学院谈判课的教授Michael Wheeler,在商学院教谈判教了25年,同时在哈佛法学院负责谈判的课程项目,是业界公认的谈判专家。
他提出,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成年人来说,谈判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有一定的主动权。你要让对方认为,他们做某一个决定,并不是出于威慑,而是出于自愿的选择。
比如,如果你想让孩子完成一件事,你可以给他一些选择,比如你想要带孩子去公园,你可以问他,是想南门进北门出,还是北门进南门出。
其次,学会转移焦点
有时候和孩子的谈判陷入僵局,孩子断然拒绝你的提议。
这个时候可以转移焦点,不要把焦点放在做不做,而放在过程或者方式上。
比如,我想带孩子去爬山,可是孩子不愿意去。
于是我说,「你是想在山顶上吃面包呢,还是想在山上试下我们之前的买的望远镜?」
孩子说她两个都想试下,于是愉快的答应了去爬山。
还可以用例子说服孩子,比如说,我看到楼下的小朋友是这么的,你觉得我们这么做可不可以?
再次,分辨孩子的心理需求,有的放矢
对于孩子的正常需求,一定要满足孩子。当然,父母必须学会分辨。
对于无理要求,就要使用坚定而非强硬的态度拒绝孩子。
李玫瑾教授讲到的对孩子哭闹的解决办法,就是一个完美的坚定而非强硬案例。孩子因为得不到心仪的玩具满地打滚,在商场里哭闹,家长的做法应该是——把孩子抱回家,与孩子单独在卧室里,面带微笑地看着孩子哭闹。
李玫瑾提醒家长们,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特别要做到「四个不要」:不要骂孩子,不要打孩子,不要跟哭闹中的孩子讲道理,不要离开孩子。
所谓的抓住孩子哭闹的机会进行一次彻底的“说不”教育,其实就是父母给孩子明确底线的机会。
最后,和孩子说话,先要从他的想法说起
父母和孩子谈判时,不要否定孩子,要以同理心来对待孩子。
同理心是指父母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想象自己也是孩子,用孩子的心去感受他的内心世界,从他的处境来体察他的思想行为,体悟他的内心感受。
比如,孩子感冒了,却很想吃冰淇凌,可以对孩子说:
「我很能理解你的想法,小时候,我的妈妈在我感冒的时候也不让我吃,我当时也很难过,可是有一次我感冒时吃了冰淇凌,结果喉咙发炎去挂了水。后来,我再也不敢在生病的时候吃了。」
总结一下,和孩子谈判:
1. 首先要了解孩子所处年龄段的,知道孩子的正常心理需求,有针对的谈判。
2. 父母要遵循平等合作的思想,坚定而非强硬,不要和孩子陷入无意义的争吵。
3. 多给孩子自主权,让孩子觉得是他在选择。另外在谈判时,在陷入僵局时,要学会转移焦点。
最重要的是,父母的思维方式要改变,把孩子作为和自己完全平等的人,理解孩子,倾听孩子。
这才是如何和孩子谈判的终极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