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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发文代字及新印章

教育部网站 2021-07-12 17:47:12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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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办厅函〔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教人厅〔2021〕2号),即日起启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发文代字“教监管”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印章。

  附件:新印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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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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