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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超疗程,当心加重病情

家庭用药杂志 2019-08-09 08:51:15

  作者:石浩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药师

  大家知道,用药治疗超过疗程,不但不利于改善病情,还有可能导致病情加重。美国的《预防》杂志就曾经总结过几种用药超时可能加重病情的情况,就我国而言,以下几种情形的患者在用药治疗时,尤其应当注意避免用药超时。

  含缩血管成分的滴鼻液

  应用含缩血管成分的滴鼻液会使人们在鼻塞时顿时感到通畅,因而较为常用,常见的缩血管药物有伪麻黄碱、去氧肾上腺素、盐酸羟甲唑啉等。此类药物可使鼻黏膜血管收缩而缓解鼻塞症状, 长期使用更会损伤鼻腔黏膜而引起药物性鼻炎,故含此类药物的滴鼻剂连续使用一般以不超过5天为宜,如果症状仍不缓解需马上就医。

  含激素成分软膏

  皮肤瘙痒时,人们常常会用到含激素成分的软膏来止痒,常用的激素有醋酸氟轻松、糠酸莫米松、丙酸氯倍他索、曲安奈德、氢化可的松等。然而此类药膏初用止痒效果很好,久用后止痒效果却越来越差,甚至皮肤瘙痒发作更加频繁,长期使用还可导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 一般外用含激素软膏推荐使用1~2周,不宜超过4周,如症状未有改善则应及时就医。不同部位的皮肤对外用药物经皮吸收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面部、颈部、眼周、阴囊、腋窝、腹股沟、股内侧、乳房等皮肤薄嫩部位应选择浓度低、弱效的激素类制剂,禁用强效、含氟的制剂。尤其是面部和腹股沟的皮肤瘙痒,宜就医治疗,不宜自行用药,否则可能会引起痤疮样皮疹、酒渣样皮炎等。

  解热镇痛药

  疼痛时人们往往会用到非处方(OTC)类的解热镇痛药来缓解不适,常见的镇痛药有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等。此类药物可缓解中等程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偏头痛、神经痛等,而对于创伤性的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绞痛则几乎无效。 非处方类的镇痛药止痛时,一般不宜超过5日。另外,此类镇痛药有剂量的“天花板效应”,即当药物达到一定剂量后,其镇痛效果不会随着剂量的 增加而增强,但长期使用并不会产生耐药性与成瘾性。发热时,通常也会选用解热镇痛药来退烧,而此类药物宜在体温高于38.5℃以上时使用,且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天,若症状无改善则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成人发热超过40℃(小儿39℃)可能会引起惊厥、头晕、抽搐的症状,需及时就医治疗。

  含有缩血管成分的滴眼液

  对于用眼过度引起的结膜充血,眼睛发干,可用含有缩血管成分的滴眼液缓解眼部不适,如含萘甲唑林、羟甲唑啉的滴眼液。然而此类滴眼液久用可能会影响局部的血液循环,反跳性地加重眼结膜的充血症状。一般连续使用3~7天,若症状未有改善,应及时就医。眼干不适还可采用人工泪液来缓解,但若伴有炎症反应或泪膜破环的干眼症状则需就医治疗。

  抗过敏药物

  过敏时,人们往往会选用抗过敏药物来改善症状,常用的抗过敏药物有氯雷他定、马来酸氯苯那敏片、西替利嗪等。此类药物一般连续使用不宜超过1个月,否则可能会产生耐药。在应用一种抗过敏药物治疗,症状未明显改善时,可换用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过敏药物。

  在使用上述药物进行治疗时,应注意用药的时间,切忌超时用药。用药后症状未有明显改善时,也不宜再长期用药,理智的做法是及时就医,查明病因,以免延误病情。

  编辑: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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