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贴最高可领1660元/月
符合下列五个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贴: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具体发放金额为: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60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28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063元/月。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到户口所在(或者登记过居住地的)区(县)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