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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
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地方也在酝酿上涨方案
#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江西、黑龙江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
●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
●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
●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
●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黑龙江最低工资调整方案
●第一档为1860元
●第二档为1610元
●第三档为145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
●第一档为18元
●第二档为14元
●第三档为13元
陕西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
陕西省最低工资调整方案
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
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