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让消费者成为“冤大头”
然而,对消费者而言,他们成了现有政策下的“受害者”。因为目前没有任何一份说明,无论是来自民航局还是航空公司的,都未曾对飞机餐缩水,给出有力的答案。既然相关方面不以安全原因来解释餐食“缩水”,那消费者和舆论在看待这一问题之时,就必须按照市场的规则的来看待——航空公司此举是在损害消费者利益以缩减成本。任何一家公司缩减成本,都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尽管目前航空运输业的收益依旧是可观的,尤其是对中国大陆的航空公司而言,但不得不说,航空运输业的利润增长已经开始放缓。南航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财务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7.74亿元到32.97亿元,同比减少47%到56%。东航公告也称,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3%至59%。利润的大幅下降,主要来自于航油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产生的汇兑损失。航油成本确实是航空公司盈利的重要因素,不仅是中国航司,全球航空公司都正在面临来自航油方面的成本上涨压力。因此,民航局在此时计划删除餐食相关条款也是能够理解。但无论怎么修改规定,都不应该让消费者成为“冤大头”。现有的票价是包含了餐食服务在内的票价,购票即视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消费合同签署。能够理解因安全原因,短途航班飞机餐缩水。但诸如网友吐槽的,重庆上海、上海昆明这样的飞行时间较长,符合民航局规定需提供热食的航线,飞机餐也大幅缩水,显然侵占了消费者的应有权利。换句话说,没有说明以及补偿的飞机餐缩水,就是在变相涨价。因此,航空公司有必要就餐食“缩水”给予消费者合理处理。作为市场服务主体,航空公司还是要市场规律办事。餐食“缩水”等于“收钱不办事”,无论是给予相应航空里程补偿或在票价调整时下调价格,都是航空应该对消费者做的。不能总以安全原因搪塞——看看国际惯例就知道,提供服务与客舱安全,两者并不冲突。 另外,据乘客反映南航已推出取消飞机餐换里程抵换活动乘客可在飞机起飞前8小时取消餐食但需要提前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