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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透社

上海依法治市委出台意见 要求保护接受隔离观察者隐私

话匣子FM 2020-02-13 10:33:17

    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在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和应急征用等方面,“认真研究、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明确:“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保护患者和其他依法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个人隐私并保障其不受歧视的权利”。

    “意见”还要求“密切关注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故意隐瞒个人疫病信息或不按规定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十条意见”全文:

    一、切实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意识

    全市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各环节及时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级领导干部和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以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加强疫情防控制度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监督;重点聚焦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生物安全、打击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等,加强立法调研,及时向国家提出修法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和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应急征用等方面,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依法制定发布规章、决定、命令、通告等。

  三、依法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和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出台相关防控措施。

  要坚持统筹决策,根据疫情防控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有序出台有关举措。

  要坚持必要决策,相关措施与疫情形势以及措施所要达到的目的相适应,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保护患者和其他依法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个人隐私并保障其不受歧视的权利。

  要坚持依法决策,各级党委、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的合法性审查,从主体、事项、程序、依据、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

  要坚持审慎决策,及时做好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决策事项科学、可行、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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