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不如炒股,炒股不如炒鞋!
2019年下半年以来
金山法院审理了
多起因“炒鞋”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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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量多从优。
出生于1999年的小张,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了赚取差价,2020年年初,他通过微信,向张某订购大理石、AJ1湖人等品牌球鞋七十余双,并约定先付款后发货。
在支付了货款二十余万后,张某却迟迟未发货。小张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审理后,法院认为,张某未按约定发货,构成违约,判决张某退还全部货款,且根据双方约定,如果未发货,每双赔偿100元,因此法院也支持了小张的违约金的诉请。
此外,出生于2000年的小李、出生于1998年的小葛等,均是这些“炒鞋”案件的当事人,他们支付了几万、几十万的货款却没有拿到鞋子,陷入困境。
这些因“炒鞋”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以在校大学生为主,更有个别案件当事人为高中辍学的未成年人,他们大部分为00后,呈现年轻化的特点,喜欢追求时尚,受到潮流的影响,对价格高昂的限量版球鞋趋之若鹜,但是苦于囊中羞涩,在见识到“炒鞋”的商机后,加入了“炒鞋”的队伍, 渴望通过买鞋卖鞋赚取差价,以维持爱好并获利。
这些年轻人心智相对不成熟,易受到外来不实信息的蛊惑,因此,他们在“炒鞋”过程中盲目冲动,跟风投资,背后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投资风险
通常被炒高的“限量鞋”类似于名包名表,本身既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又因为稀缺限量 被赋予“保值增值”功能。品牌的饥饿营销策略加上众多消费者对球鞋的热爱和迷恋,“炒鞋”市场不断火热。
但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交易中还存在升值空间不确定等情况,鞋子的本质是消费品,若是用平台去让其变为金融产品,那么炒鞋平台的交易量就脱离了实物消费品的规模, 极易形成暴涨暴跌的局面,投资风险较大。
交易风险
目前“炒鞋”多以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为交流媒介,进行线上交易。在这个过程中, 买方并无考察卖方是否能够履约的能力,大多以微信聊天方式订立合同,并无书面的正式合同,对于违约金等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较为随意、模糊,且发货前就已经支付了全部货款。
因此,一旦遇到卖方不发货、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就陷入被动的局面。
此外,消费者在参与“炒鞋”的过程中亦会遇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商家欺骗消费者、夸大某个商品的价值,把非限量款鞋说成限量款;商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
“炒鞋”行业背后可能存在
绝非夸大其词,闻者足戒。
炒鞋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请让球鞋回归本来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