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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了二手房,突然门锁被砸!里面还住上了两个陌生人...欲哭无泪
热透社

花钱买了二手房,突然门锁被砸!里面还住上了两个陌生人...欲哭无泪

光明网 2021-01-14 11:34:33

在今年的8月份,合肥的施大哥在合肥的瑶海家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买下来之后,施大哥开开心心的装修,然后准备入住。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施大哥突然发现,房子里突然住进去了两位陌生人。到现在十多天的时间过去了,施大哥连房门都开不了。

新房装修突遇意外

施大哥是合肥人,今年8月份,通过中介介绍,施大哥看上了瑶海家园的一套房子。“房子就是说看户型各方面还不错,价格也还合适。八十九平方,价格在八十万左右。”

谈好价格,在8月12号,施大哥和原房主张大姐签订了购房合同。

“过户大概是八月二十多号左右,因为到周六周日,过户实际时间是8月24号。钱是贷款加上首付款,因为这个房子之前还有一些贷款没还,我们帮他还了三十三万三的尾款,加上自己借的家里一部分钱,加自己的贷款,就把房子买了,总价加税费、中介费一起大概八十多万。”

过了户,房子就属于施大哥了。接下来施大哥找来了装修队,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

施大哥:“房子当时过户之后,我们就着手装修的事情,大概十月中旬,第一次装修的师傅过去的时候,门锁被胶水堵住了,当时我们也报警了,警察说附近没有监控,我就找人换锁接着装。”

刚开始,施大哥以为是恶作剧就没在意。可是过了一段时间,锁又被堵住了,处理之后,这个月3号4号左右,施大哥再一次发现门锁被砸,房子里还有人。“然后我就急急忙忙的赶过来了,里面有两个老人,一个老头,一个老太太,六十多岁,说这房子是他们的,是她儿子的,让我找谁买的找谁去。”

仔细一打听,施大哥得知,住在他房子里的是杨大叔夫妇,也就是房屋原房主张大姐的前公婆。

到现在十多天过去了,两位老人住在房子里,就是不愿开门。

在现场记者发现,房屋的门锁已经被破坏。现场不论门外的人怎么敲门,杨大叔夫妇就是不愿应答。

双方谈判僵持不下

敲了半天的门,都没人应答。施大哥说由于锁已经被破坏,他也开不了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定先离开,可就在这个时候,房子里突然传来了人声。

施大哥 :“叔叔阿姨,你们开开门,我们过来调解一下这个事情。”

杨大叔:“整天在这里想干嘛?”

虽然杨大叔夫妇都在房子里面,但就是不愿开门。

现场,杨大叔的态度比较强硬。

记者:“他有房产证,房子是人家的,你开一下门,我们调解一下。”

杨大叔:“不要你调解,我有法院!”

记者:“没关系,也可以调解。你有什么依据占这个房子?”

杨大叔:“这房我们花钱买的。”

记者:“那你拿出证据来,他有房产证,你可有什么依据给我们看一下。”

杨大叔:“干什么啊,要杀人啊?”

随后记者拨通了杨大叔前儿媳张大姐(化名)的电话,房子就是她卖给施大哥的。

“我孩子生病了,马上要到医院去。那派出所都来了,调解不好,你问我怎么办,我也解决不了啊。"

“两次派出所我都来了,我去了跟他们讲话他们也不理我。我这个房子是在离异的状态下买的。””张大姐说,因为房子的事,她已经来现场处理过几次了,但杨大叔夫妇就是不听劝。

记者:“那这个房子的钱是你出的吗?”

张大姐:“这个我觉得不方便跟你说,警察那边我都说过了。从法律上来说是我的,我有处置权,而且现在卖了已经属于别人了,不属于我了,警察也说这个回请我帮不上忙,让我不要去掺和,不然两边不讨好。但是如果说警察把他弄出来之后,那我怎么去配合警察都可以,但我现在是没有办法,我现在自己一个人带个小孩,孩子现在还生病了。

对于现在的状况,张大姐表示她无能为力。

各说各有理

按照张大姐的说法,房子已经过户给施大哥了,属于施大哥的私有财产,杨大叔夫妇不愿离开,她也没有办法。随后,记者决定再次劝说杨大叔。

杨大叔:“谁叫你调解,你死掉这个心,没见过这无赖。”

记者:“人家花了钱,买的房子怎么就无赖呢。你有房产证吗?”

杨大叔:“我跟你没有讲的,我儿子就是被你搞死的。”

现场,杨大叔递给了记者一份文件。是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是2017年5月22日。原被告双方是张大姐和杨大叔的儿子。

在判决书中,对于张大姐和杨大哥的财产进行了说明。而判决的结果是:不支持原告张大姐的离婚诉求。张大姐说,这个判决书是她和前夫之前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离的判决书。后来他们夫妻已经离婚成功。而施大哥买的这套房子是属于她个人的。

杨大叔:“你好好看看,法院是怎么裁决的!你带回去,给专业人士看看,那你看不懂就给我。派出所看懂,公安局看懂,你们看不懂。我老两口一百多岁了,敢占人家房子,我找死啊!”

现场,杨大叔坚持,他们占房的依据是这份判决书。随后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根据现在的结果来看,房子是施大哥的合法财产。老人不能拿出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已经过户而且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所以这套房子应该是归当事人所有。

记者:“你要拿出依据!”

杨大叔:“我依据给你看你看不懂怎么办。”

记者:“如果是你的,那怎么能过户呢?”

杨大叔:“那我不知道,他作假不行吗。”

随后在现场,施大哥报了警。不一会,民警赶到了现场。在现场,民警也认为杨大叔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警察:“他们是违法的。”

施大哥:“现在我认为这个房子我是合法的。”

警察:“这个没问题。”

施大哥:“这个情况刚才记者同志也看到了,简直是无理取闹,导致我们现在一家人没法过正常日子了,我借的钱买这个房子。”

现场,虽然施大哥提出了自己的请求,但是民警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只是要求施大哥去派出所。随后施大哥跟着民警一起下了楼。

记者:“刚怎么说?”

施大哥:“让我联系当时经办的民警。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该找的都找过了,信访都去过了。”

对于目前的情况,施大哥很是无奈。

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买方已经把这个房产证不办理过户,那么这房屋就应该归于买房所有,与卖方就没有关系了。卖方和她前公公的纠纷,是他们之间的民事行为,他们可以自己处理,与买房无关,他没有权利侵占买房的房屋财产。卖方的前公公非法破坏房门,砸烂锁,侵入买方的住宅,针对这方面,公安是有义务进行处理的。”

律师认为,目前杨大叔的行为已经违法。针对违法行为,公安首先应该予以打击,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当事人合法购买的房屋,付过钱过了户,那么他就是合法的。对方现在无理由占据,那么他就是非法侵占。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占罪。那么面对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的时候,我们的公安机关应该积极作为,包括采取比较的强制措施。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违法当事人年纪大,有其他原因等,而就坐视违法行为的发生,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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