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回忆道,由于当日车祸事发突然,120转运途中自己并没有家属陪同。急救车抵达医院后,在检查完成且报告结果尚未出来前,120急救车的工作人员连同警方将其拦住,要求他支付车费和医疗费。
李先生称:“我让他们等自己的父母来,或者等我同事过来就把钱付了,但120仍旧不依不饶,强行要求当场结了钱。”李先生称自己 最终强忍疼痛,用双手打开包取出钱包,支付了156元车费后,才获准被放行。
让李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医院已经开设有绿色急救通道,可以在未支付医药费情况下,医生先行开具CT等检查项目,由护工推到放射科进行检查, 但120救护车方面就是不愿“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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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出来的CT检查结果显示,李先生右侧肱骨大结节骨折伴随多处外伤。李先生的家属至医院后,将绿色急救通道中未支付医药费全额付清。同时,医生在李先生的病历中写明骨折需要制动(注:骨折制动指骨头断了,需要减少活动,不能运动)。
李先生认为,120急救车不是外面的出租车,在患者无法确定自己的身体条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急救车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先联系患者家属及单位先行进行垫付,而不是强行要求患者必须当场结清钱款。原本他在骨折受伤后就应制动,但 急诊中心依旧向他提出支付费用要求,导致其肩袖损伤加重,进一步加重了伤势。遂向急救中心提出索赔和道歉要求。
120急救:收费无过错
对于李先生的指责
涉事急诊中心方面感到很委屈
认为自己收费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
不同意赔偿和道歉
李先生的肩部损伤完全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后果,与急诊中心的收费行为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而且急诊中心的院前急诊医疗服务本来就是有偿性服务,急诊中心不能因为李先生不支付相关费用而进行等候, 因为在等候期间会面临更多需要急诊的病人存在出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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