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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存款利率2月21日起调为“一年期定存利率”
2016年2月2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的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0.35%和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该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