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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吃完早餐垃圾带回家!上海马路上不再有“湿垃圾桶”

新闻晨报 2019-06-22 05:00:04

 也许有人会有小情绪

  这也太不方便了吧?

  ■首先,遵守法律法规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其次,这也不算难事

  在日本,无论繁华的街道还是乡村僻静的小道,除了饮料自动售货机旁会设置一些供丢弃饮料瓶、罐的专用垃圾箱外,就想丢弃一张废纸,你都找不到垃圾箱。

申晨间 | 下月起,吃完早餐垃圾带回家!上海马路上不再有“湿垃圾桶”

  如果你还不认真对待早餐后垃圾

  拒不履行者将受处罚

  请看以下规定

  个人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

  (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完后马上行动起来

  告诉身边的上班族

  垃圾一分类

  城市不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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