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热线 www.online.sh.cn

首页轮番图

分享

12月新规来了!社保卡、住房、携号转网、食品安全、药品管理…与你我有关

浦东发布 2019-12-01 05:26:22

    五、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承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表面整洁和美观。

    (二)管线工程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其他建设工程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挡大门符合有关规定。

    (四)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

    线性水利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工期小于7日或者仅在夜间施工的管线工程的施工现场,可以使用路拦式围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围挡进行养护、维修,保持完好、整洁和美观。

    七、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五条第一款:

    城市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合理划分施工段,分段有序施工。

    八、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

    (五)设置符合分类要求的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放置于垃圾容器内并做到日产日清。

    九、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一)设置的连续、封闭围挡图案简洁、美观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除管线工程外,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增加一项作为第一款第八项:

    (八)轨道交通站点、隧道工程工作井施工,采用覆罩法作业方式,但施工现场安全或者空间条件无法达到要求的除外。

    将第二款中的“内环线以内”修改为“外环线以内”。

    将第三款修改为: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其中重点区域内的文明施工标准应当高于其他区域。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