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领域许可”调整为“许可+备案”
新版《条例》的一大特色,便是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上海的户外招牌设置全部由绿化市容部门实施许可管理。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年1月发布的《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设置户外招牌应当取得许可。考虑到全市户外招牌量大面广、形态不一,《办法》专门在上位法全面许可的基础上作了优化,按照“常规许可+告知承诺”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对设置户外招牌涉及文物、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因招牌结构、体量、位置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采用常规许可方式;其他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
绿化市容部门介绍,针对一般商户设置户外招牌的情形,目前实施的是“审批+告知承诺”模式,招牌设置人可以前往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然后由后台(区绿化市容局)进行审批,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相关审批手续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网上办理。
针对即将在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新规将户外设施管理模式由原来“全领域许可”模式,调整为“许可+备案”的分类管理模式。
今后,在历史文化风貌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招牌的,或者因结构、体量、位置等因素设置户外招牌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实行许可管理。其他户外招牌设置,采用备案形式。
“上海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包括美好人居环境在内的高品质生活有了更多的向往和期待。”阎锐说,上海要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对进一步优化公共空间品质、塑造城乡特色风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这些背景,都是上海此次全面修法的重要考虑。
9月23日,上海市绿化市容部门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法定义务,在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具体的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商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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