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介绍,《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形式由原来的实施办法到妇保条例;内容由原来的9章47条到10章70条,设总则、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救济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导向由强调操作性到更强调系统性、操作性和约束力。条例积极回应妇女需求,及时固化上海经验,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妇女权益保障和救济措施等作了明确和规范。更多内容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