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加班,为何不能拿6倍工资?
在深圳工作的95后李霞有点苦恼,原本打算中秋国庆假期出游的她,公司10月1日至4日却“不放假”,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吗?同时她还感到疑惑,10月1日同为中秋节和国庆节,为何当天加班不能拿6倍工资?
中新经纬客户端就上述两个问题咨询了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以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
关于李霞所在公司是否涉嫌违法,苏海南表示,中秋国庆假期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用人单位提前告之并按规定付加班费就不违法,否则违法。
孟博也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支付加班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内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关于为何10月1日不能拿6倍工资,孟博表示,加班费要根据计算基数、计算系数、加班天数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6倍加班费没有依据。
上海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也指出,虽然节日重叠了,但也只是在一个法定休假节日加班了,所以加一个班就只有一个3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