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养老院与他人签订合同,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即每一个床位对应的价格应该是提供养老服务,而不是根据支付的钱款获得每月利息作为回报的“理财业务”,故预定养老床铺的行为实际为变相的投资行为。这类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以投资养老床位、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均属非法集资行为。子女们在为老人选养老院时最好多转转多看看,选择口碑好的养老院。
据了解
今年,闵行开展为期半年的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注意!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
还会打着这些“幌子”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参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不仅无法获得高额返利,还将面临损失“养老钱”的风险,养老需求也无法满足。
广大老年人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警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请老年人进行投资前
一定要跟子女商量
也请子女关爱自己的父母
常回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