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赵某因实施替代他人记分的违法行为,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处以5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2个月。
奉贤交警支队事故违法审理大队副大队长蔡杰表示:“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替代他人计分,或者叫别人来替你计分,这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替代他人的行为也容易暴露你的个人隐私,因为你的身份证号码就是你的驾驶证号码,你的个人隐私也不能保证。所以我们还是奉劝广大驾驶员,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最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