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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漏扫一块猪肉被超市罚2万!事情真相是……

上海法治报 2022-11-07 0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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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们看了这件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说,大妈这是多次漏扫了。有网友说,超市的处理方法不当,超市有权力制止老人的偷窃行为,但是没有处罚的权力,处罚2万元更是过分,合理的做法应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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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扫”与“私刑”是否都构成了犯罪?     其实,无论是顾客“漏扫”行为,还是超市“罚款”行为,在法律层面都有定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认为,顾客如果是故意逃单或有多次“漏扫”行为,可以认定为盗窃。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漏扫”、逃单可能涉及犯罪,该行为在刑法上实质上与传统的盗窃区别不大。付建律师认为,上述案例中,老人如果确实多次故意“漏扫”,那就是多次盗窃,虽然从金额上看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如果调查发现2年内达到3次,同样构成盗窃罪。一旦警方认定她多次盗窃,是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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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关于商超“罚款”,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静芳认为:如果超市工作人员拦下老人并处以罚款系职务行为,该行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只有行政机关才拥有行政处罚权,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而超市系商事主体,其与顾客之间形成的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即使超市曾在店内张贴相关“处罚规则”,也是无效的。     如果超市工作人员的罚款决定是其个人意志,且将3000多元款项全部转入其个人账户,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工作人员知道盗窃事实后,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胁迫勒索财物,老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案件事实最终以司法机关查实为准。     此外,有网友问及,超市往往会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偷一罚十”,是否有效?律师们表示,超市罚款行为是私力救济行为,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也会对超市进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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