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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劳动与用工常见法律问题答疑

微信公号“海上新力量” 2023-01-06 01:03:56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引发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与劳动者劳动保障两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这些问题由于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成为双方共同的关切。为了回应这些关切,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释疑解惑,我们选择了部分主要的问题进行答疑如下,供广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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