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苏浙一市两省生态环境局(厅)、水利(水务)局(厅),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重点跨界水体生态环境联合保护与建设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实施方案》以水生态功能提升为核心,在持续深化巩固示范区水体联保共治、岸线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等已有成果基础上,更加注重落实自然修复、系统治理等理念方法,更加注重提升河湖及周边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更加注重厚植示范区优良生态基底,有实施目标、有任务清单,为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的协同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指明方向。
《实施方案》近期目标为2025年,远期目标为2035年,示范区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紧紧抓住“减排、降碳、增容、扩绿、提质”。聚焦重点跨界水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关键问题,以水污染物减排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最大程度减少开发建设和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建立多方协同的水环境联合保护机制,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以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为重点,以水为脉、林田共生,提升生态环境容量和效益。到2025年,跨界水体一体化保护取得实质性进展,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水源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到2035年,跨界水体一体化保护达到较高水平。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实现安全、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目标,全面建成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