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某坠楼原因不明
难以认定雇主对其身亡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蔚某坠楼时间为凌晨2时30分左右,坠楼原因不明,无证据证明当时她受雇主指令或要求从事具体劳务,且根据其保姆工作内容,亦无法得出其在该时间段有从事劳务的工作习惯,因此无法认定蔚某死亡与从事劳务具有因果关系。
与此同时,蔚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刘某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多年,对于工作环境应较为熟悉,事发房屋亦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现蔚某坠楼原因不明,难以认定刘某夫妇对蔚某死亡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以认定蔚某是在从事劳务过程中死亡或刘某夫妇对于其死亡存在过错。最终,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综合刘某夫妇自愿补偿原告50000元等情节,判决他们补偿死者家属50000元,并驳回死者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如家政服务人员或其家属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雇主对于家政服务人员受伤或死亡存在过错。
本案中,死者家属认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实雇主对事故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法院对该诉请不予支持。
建议给雇用的劳务者
购买意外伤害险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黄金苹律师表示,如果劳务者是在劳务工作中受伤乃至身亡的,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黄律师建议,雇主最好从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聘请劳务者,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如果私人雇请劳务者最好能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其做好安全教育。
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
雇主也给予了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今,许多家庭都聘用了阿姨或月嫂
如何保障双方的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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