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热线 www.online.sh.cn

上海新闻综合频道

分享
新闻中心

上海城乡居民如何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东方网 2021-10-13 14:14:48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

    何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1.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第四季度期间,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居民医保待遇。

    2.登记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等除外)应当有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并经3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新生儿除外),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后,次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4.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孩子出生当年称为“新生儿”)参加当年度医保的,按照年度标准缴费,次月1日起开通帐户,居民医保待遇可追湖至出生之日,参加次年医保的,请参照第1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门急诊的医疗待遇如何享受?

    居民医保门急诊待遇为: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参保人员门急论(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019年、2020年起付标准为:5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称门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设起付标准,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参加城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住院的医疗待遇如何享受?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为: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参保人民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019年、2020年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