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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东进后南通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斗争

大江南北 2021-11-25 09:12:58

  1940年10月底,新四军苏北指挥部命令陶勇、刘先胜率第三纵队两个团约2000余人,从江苏海安出发,于11月初顺利到达掘港,开辟通、如、海、启地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南通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后,抗日民主政府遵循中共中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以减租减息作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普遍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对改善贫苦农民生活、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起了很大的作用。

  南通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农村和各地农村一样,长期以来存在着严重的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地主阶级对广大贫苦农民进行残酷的封建剥削与压迫。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地主手里,地主占土地60%(20%属垦殖农业公司),富农占土地20%,中农占土地15%,贫农占土地5%。地主阶级通过收取地租对农民群众进行残酷的剥削,流行的高利贷名目繁多,盘剥惊人。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党的土地政策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后,为了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共同抗战,我党及时调整了土地政策,决定以减租减息作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各抗日民主根据地普遍实行了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

  南通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从1941年4月开始,至1946年4月自卫战争前,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由点到面,逐步铺开

  1941年3月,苏中战略区建立。同年4月,苏中军区和下辖第二、第三、第四三个军分区建立。同月,苏中区召开了军政党扩大会议,统一思想,统一政策,部署减租减息工作。苏中区党委作出了“二五减租、分半减息”的决定,即:从1941年夏季开始,地租按抗战前租额减去25%,抗战前的借贷息额利息最高不得超过一分半,简称“双减”。四分区领导机关迅即部署了此项工作,首先在各县组织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减租斗争,史称第一次夏收运动;继而又组织了秋收减租。

  苏中区军政党扩大会议后,各县委根据四地委部署,迅即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苏中区会议精神,部署在各县开展“二五”减租运动。各县抗日民主政府发布减租减息布告,并由县区到乡保张贴、散发布告。四专署所属通如海启各县均抽调干部、党员和进步青年知识分子,组成民运工作队分赴各地。各区也同样组织了民运工作队(组)。苏中“二五”减租工作队深入到如皋(东)指导。四地委派出100多名抗校学员到海启帮助夏收运动。民运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抗日,宣传“双减”政策,发动群众,进行减租减息动员。为了打开“双减”工作局面,各县都选择试点,由点到面逐步铺开。如皋(东)以丰利、岔河、双甸等区为试点,南通以通中地区为试点,海启以海五区为试点。各县工作队在宣传发动中培养积极分子,建立各级农抗会。在乡政权尚未改造之前,农抗会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领导“双减”工作。各县由政府出面召集地主开会,要其采取合作态度。对某些态度蛮横拒不“双减”的地主,由农抗会与其进行说理斗争。

  海启无畏乡地主祝歧烈占有该乡70%的土地,拥有佃户200余户。祝歧烈剥削佃户十分苛刻,他租给佃农的土地,每千步只有3.2亩,却要按4亩收租,不仅收租粮3石,还要收押金60块大洋,用大斗进、小斗出、高利贷等手段大肆收刮。祝家豢养了10多个打手,专事催租逼债。佃农们走投无路,推代表与其打官司,从1937年开始,从县到省,一共过了13堂,官司没有打赢,佃户却进了班房。1941年夏收刚开始,俞志成等佃户再次与祝歧烈到海门县抗日民主政府打官司。县政府秘书顾尔钥代表县民主政府公断此案:押金不能收,还要照政府法令减租。祝歧烈当面佯作答应,回家后不但不减租,还加紧逼租,并散布谣言,破坏减租。为此,海启县委决定以无畏乡的祝家仓为突破口,组织佃农开展“二五”减租斗争。在县民运工作队的指导下,佃农俞志成、朱玉润等人发动祝家的佃户数百人,对祝歧烈开展说理斗争。祝歧烈被迫答应执行“二五”减租法令。祝家仓地主这棵大树扳倒后,原来十分凶恶的“邵老虎”也乖乖低头。为了扩大战果,海五区在富安镇锄经校操场召开祝捷大会,无畏、务本、觉民、友南、维久、建中、乐丰等7个乡的二三千名农民和被邀请的十多个地主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民运工作队负责人讲了话,地主代表作了拥护政府法令,愿意参加“二五”减租的表态发言。会后游行示威,大造声势,影响很大。夏收减租运动很快在海五区、海四区、启二区等海启根据地中心地区全面展开。

  其他各县的1941年夏收减租经历了与海启相同的斗争过程。在取得重大胜利的基础上,各县结合1941年秋季的反“扫荡”斗争,在秋收时继续在根据地中心地区展开“二五”减租运动。秋收开始时,党组织及时提出要继续开展秋收减租斗争。在一些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还开展了换约斗争,即废除旧租约,按照佃耕田亩的实际面积及等级换订新租约。通过秋收减租斗争,各县还开辟了一些新区。

  启海1941年秋收的“二五”减租斗争,重点在海六区。该区地处沿海地带,大片土地被垦牧公司占有。公司用地租、高利贷、廉价收购棉花等办法盘剥农民,农民不堪忍受,进行了多次反抗和斗争。在海五区“二五”减租的影响下,又处在公司议租的季节,垦区农民对减租要求非常迫切。1941年秋,海启县委派出民运工作队领导垦区农民进行了“二五”减租斗争。工作队以五堤乡为突破口,组织以周家禄为首的乡农抗筹备会,发动全乡800多户佃农,集体涌进公司进行说理斗争,县农抗筹备会出面做公司中比较开明的人士的工作。公司表示服从政府法令,接受佃农要求,在“二五”减租协定上签了字。

  第二阶段,加强部署,制定细则,形成制度

  这阶段,四分区领导机关根据中共中央1942年1月《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2月《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的指示》,加强部署“双减”斗争。各县分别制定“双减”实施细则,从法令上规定土地租佃制度、业佃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分别召开士绅座谈会,宣传“双减”政策,进行守法教育,由其带头实行减租、减息、增资,佃农、雇工受到鼓舞,“双减”斗争声势浩大。在夏收中,各县还根据中心区、边缘区(同情区)、游击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双减”形式,有计划地进行“双减”。如南通县在通海同情区实行了“二○”减租(地租按抗战前租额减去20%)。“双减”中,对小土地出租者加以区别,使他们感到政策合情合理。这一年,如皋(东)发生大旱灾,部分田亩不同程度失收。各地农抗会出面估产,确定收成在二成以下的免纳地主租粮,照顾了贫苦农民的生活。

  南通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地区虽然都实行了“二五”减租,但有的地主明减暗不减,白天按政策规定收租,晚上又偷偷带了器具挨家挨户补收;有的利用宗族和亲戚关系或小恩小惠拉拢佃农;还有的公开造谣,威胁佃农;更有甚者行凶闹事,殴打农抗会干部和佃农积极分子,对抗“二五”减租。为了把减租斗争引向深入,1942年8月,四地委召开各县县委书记参加的扩大会议,总结了夏收运动的经验,提出了减租增资、发展和巩固农抗、工抗等项任务。同年秋,各县委根据四地委指示,发动各级农抗会依照法令开展减租、倒租、换约等活动,并以政府名义组织查减活动。对不愿实行彻底减租或明减暗不减的地主,发动佃农检举揭发。启海聚星镇南边的沈家仓地主,态度恶劣,不愿彻底实行“二五”减租。查减检查团组织佃农同他进行说理斗争后,他仍不肯减租。佃农即用罢租对付他,检查团找他谈话,进行批评教育。迫于压力,他不得不实行彻底的“二五”减租,换新租约。各地在查减基础上,组织业佃双方按“二五”减租法令要求换约。换约时,由农抗会召集佃户一起到地主宅上,取回旧租约,换上当场签具的新租约。

  第三阶段,深入开展减租减息

  这一阶段,南通根据地经历了残酷的反“清乡”斗争、对日寇的最后斗争、抗战胜利后的短暂和平时期。其间,历经三次夏收、三次秋收。无论面对任何情况,根据地的各级党政组织都结合每年的夏秋收,检查减租减息情况,巩固“双减”斗争成果,并不断扩大战果。1943年和1944年的夏收、秋收,都处在反“清乡”斗争时期。尽管斗争极其残酷,根据地面积、人口一度锐减,各级党政组织在管治范围内始终坚持减租减息,从未动摇。形势一旦好转,立即在收复的老区恢复减租减息,并迅速推广至新解放区。同时,普遍开展查减倒租运动,把“二五”减租真正落到实处。1943年秋,苏中区党委发出《关于倒租工作的指示》。中共如西县委在全县开展查减倒租运动。据当时调查统计,全县182个乡,有55个乡普遍减租,32个乡个别减租,41个乡(边区接敌区)未减租。卢港区减租较早,已减5熟,经在王陈庄调查,全庄66户佃农,其中仅有16户得益。

   1944年如皋(东)中部地区开展的倒租斗争取得了胜利,仅王袁乡全乡佃农就多获得粮食39900多斤。1945年夏季,根据苏中区党委的指示精神,四地委、四专署部署各县委和县政府,在根据地中心地区针对存在的假减租现象,普遍发动群众,组织农民揭露地主假减租的各种花招,按照政府法令,实行比较策略的倒租办法,把倒出的租额全部归还佃户。在根据地的边缘地区,由于紧张地进行反“清乡”斗争,有的未很好地进行“二五”减租,有的“二五”减租不彻底。随着斗争形势的好转,边缘地区的收复,农抗会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夏季“二五”减租斗争,并通过“二五”减租和查减倒租,把广大群众进一步动员和组织起来。

  1946年初,华中一分区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减租减息指示,布置各县在老解放区以查租退押(清退地主出租土地时向农民索取的全部押金)为重点工作,新解放区以减租减息为开辟工作的主要环节之一。2月,专署又将减租减息列为主要工作,加强部署,以改善人民生活,削弱封建势力。为加强新区工作,南通地区各县从老解放区抽调干部、积极分子,经过短期培训后开往新区,带领群众同地主进行斗争。

  南通根据地在开展减租斗争的同时,也开展了减息斗争。但因当时实际上己停止了付息,有的也不还本,加之法币和伪币不断贬值,农村借贷关系处于停滞状态;同时对实物高利贷如放麦青、放豆饼等,在工作中也未及注意,所以没有充分发动群众进行大规模的减息运动,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利贷的剥削。

  南通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斗争历时五年多,主要是在抗日战争中进行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改善了贫苦农民的生活,调动了他们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1942年夏,四分区减租面积达69.97万亩,共减佃户租粮40.56万公斤。二是在减租减息的同时,坚持交租交息,保护了地主的经济利益,有利于团结他们共同抗日。正是由于根据地的地主阶级对于民主政府包括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在内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各项政策的信赖,从而赢得了广大爱国人士对抗日民主政府的拥护和支持。不少知名人士参加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工作,不少人在经济上、智力上支援根据地建设,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有益贡献。三是通过减租减息斗争,发动了广大农民群众,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政治地位。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成立了自己的组织——农抗会,在农村中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一改历年来地主豪绅说了算的惯例。苏中根据地成立了苏中临时农抗总会,南通根据地各县都成立了县农抗分会。

  减租减息斗争使农村的阶级关系有所变化,但没有从根本上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地主阶级仍然占有大量的土地,继续剥削农民。中共中央审时度势,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减租减息政策逐渐转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在解放区首先实行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剥削制度,摧毁了国民党反动派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基础,解放区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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