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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两党对南京大屠杀的共识

大江南北 2022-08-26 09:30:00



  面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这两个有合有分、有打有和、政治观点异多同少的政党,各自抱有何种看法?这一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本右翼势力为了达到否定侵略历史、翻历史定案的目的,更不惜歪曲史料,任意编造,诬称国共两党早期均未提及南京大屠杀,何应钦在军事报告中“未曾提到‘南京大屠杀’”,“中国共产党政府当初也曾采取不介入的态度”。 可是,事实证明,国共两党在抗战期间及战后,虽有摩擦,甚至发展为彼此血战,但在关系民族荣辱的南京大屠杀问题上,却有着惊人的一致与共识。

  屠杀发生:共同揭露日军暴行

  侵华日军的南京大屠杀暴行,最早通过英美记者向国际社会发出快讯,立即引起国内外一片震惊。身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国民党和共产党,从团结民众、抗日御侮的大局出发,都运用了各种手段,深刻揭露日本侵略者罪恶本质,严厉谴责日军暴行。

  国民党的中央通讯社及时报道了发生在南京的惨剧。该社1937年12月22日发出电讯:“日军入城,听任军队从事有组织的劫掠,并任意强奸妇女,继复大事屠杀,四日中被杀者约五万人。日军并侵入难民区,而将所有壮丁借口谓系中国士兵,悉数加以枪决,目前尸骸堆积如山。”1938年2月该社报道说:“自12月13日南京城陷后,十余日内,每日均有十余卡车,满载非武装人民向城外驶去,总计不下万人,惨遭屠杀。以后遇有市民在街中行走,或在房屋内发现,敌兵认为形迹可疑者,立即驱至新街口广场上,一律以机枪击毙。倘被捕市民,地近河池,则敌兵必推溺河内”,“两月间,我市民被屠杀者约有八万人之多,迄至今日,其摧残暴行,尚无休止。”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行政院长的蒋介石,在1938年1月22日的日记中痛陈:“倭寇在京之残杀与奸淫未已,似此兽类暴行,彼固自速其灭亡,而我同胞之痛苦极矣!” 1938年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秘密派遣4名外籍人士,携带有关日军在南京及其他各地暴行的英、日文宣传品,马吉牧师在南京现场拍摄的日军暴行影片400尺,以及第三国人与日人自己拍摄的日军暴行照片,去到日本,分别赠送、传阅,给东京各使馆人员及开明之日本绅士演映影片,并向各驻日使馆人员、各驻日通讯社记者、日本工商界领袖、日本基督徒、日本政党要员及机关公务员等,作个别谈话,“告以日军对华作战之不智,若何破坏其自己之市场,若何毁灭其自己之战斗力量”,取得“相当收获”。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于1938年6月出版的《日寇在华暴行记略》一书中,即收入大量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暴行事实,内称:“寇军占领南京后烧杀奸掳,无所不为,把那动人怀想,发人诗思的历史上名城,变成了一座人间的地狱。”
1938年1月刚刚创刊的中共机关报《新华日报》,多次以醒目标题报道了侵华日军在南京的血腥暴行。3月9日,该报以《日寇在南京兽行》为题,系统揭露了日军在南京杀、烧、淫、掠的野蛮行径。报道称:“十三日晨,敌大部入城,全市悲惨黯然,顿陷恐怖状态,初则任性烧杀,继则到处奸掠”,“在城内有大批保安队约4000余,以及每日搜捉之壮年民众,被认为战士者,每日必有数千,均押赴下关,使其互为束缚,再以机枪扫射,不死者益掷以手榴弹,或以刀刺迫入地窖,或积叠成山,聚而焚之。城内之各池塘及各空宅,无一不有反缚被杀之尸体,每处数十百计不等。综计旬日之间,死者六七万众。”5月30日,该报又以《南京同胞惨遭蹂躏》为题,指出:“倭敌自侵入首都以来,其对我军民之种种残杀淫掠行为,可谓穷凶极恶,惨绝人寰。”该报道还历数日军虐杀伤兵,残杀难民的暴行,并举例说:“12月22日,敌军用大号卡车数十辆,装难民数千,至郊外掘壕,掘就即以绳捆缚,迫令下壕,以刺刀乱刺至半死,即以泥土活埋之。”《新华日报》还在1月23日、25日分别以《恐怖的南京城/大火卅九日未熄》《南京紫金山下杀人竞赛/寇军暴行惨绝人寰》为题,详细报道了南京大屠杀的真实情景。当时以民主人士身份出现,担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而实际由中共领导人周恩来直接领导开展工作的郭沫若,于1938年6月亲为田伯烈所编著《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中文版作序。该序针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尖锐指出:“说到屠杀与奸淫的手段之酷烈,尤其有令人发指者。已经解除了武装的士兵,被诳骗了去集团地加以扫射或焚烧。十一二岁的女孩子,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妪,均难免于淫者的魔手。有的在奸淫之后还要继之以残杀,继之以死后不可名状的侮辱。这罪孽,在人类史上,实在是留下了不能洗刷的污迹的。”中共领导下的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于1939年编辑出版了《日寇在沦陷区的暴行》一书,书中特地辑录了由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记录、公布的日军暴行12起,内容涉及烧、杀、淫、掠等各种暴行。该书称:“敌人在沦陷区烧、杀、淫、掠,罄竹难书”,“是可忍,孰不可忍!血债是要用血来还的”!

  面对暴行:共同进行顽强抗争
  面对侵华日军的南京大屠杀,南京军民和中国人民并没有沉默,也并非全都引颈就戮、逆来顺受。大量历史资料证明:南京军民在南京大屠杀中,人数不等、程度不同、形式多样地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抗争。他们在城陷时有战斗,屠杀中有反抗,惨案后有斗争。其中,特别应指出的是,国共两党面对日军的血腥暴行,都采取了有组织的、持久的顽强抗争,针锋相对地打击日军和日伪政权,为在南京大屠杀中死难的30万军民报仇雪耻。

  南京沦陷后,国民党与国民政府继续采取各种形式,在南京地区开展旨在对付日伪政权及其军队的军事行动与暗杀行动。

  1938年1月2日,正值日军疯狂进行南京大屠杀的恐怖时期,根据中苏两国空军共同商定的计划,苏联志愿航空队轰炸机大队从汉口起飞,空袭日军控制下的南京机场,炸毁日机20余架。1月26日,中苏飞行员再次驾机成功地轰炸了南京机场,“从机场上升起了巨大的火舌和一团团黑烟,响起了猛烈的爆炸声,停机坪上激荡着爆炸的气浪,机场周围笼罩在一片烟与火之中。这是加过油的日军轰炸机、油库和弹药库在爆炸和燃烧”。在轰炸后的空战中,又一举击落4架日机,有1名中国飞行员在空战中牺牲。

  1939年6月10日,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馆的员工詹长麟、詹长炳兄弟,受军统指令,利用总领事馆举行宴会的机会,放置毒酒,致两名日人毙命,日外务省政务次长清水和日本驻南京总领事堀公一也昏迷不醒,使日本侵略者震惊不已。詹氏兄弟在逃离南京后途经上海时,致函日总领事堀公一,痛斥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慷慨表示:“我们亲眼看到了日本兵在南京烧杀奸淫的一切兽行”,“我们既然做了此事,就不怕死,如果被你们捉住,愿为多数被你们蹂躏的人们报仇雪耻,死而无憾”。此外,国民党、三青团等组织,还在南京陆续建立了地下组织,秘密开展抗日活动。

  在南京沦陷和南京大屠杀暴行发生后,中共江苏省委和活跃在苏浙皖地区的新四军,十分重视在南京建立秘密党组织,开展各项发动群众、打击敌人的工作。最早来到南京的情报人员,是日籍中共党员西里龙夫。1938年3月,当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尸体还没有掩埋、处理完毕的时候,西里龙夫便到达南京,担任日本同盟社南京支社首席记者。经过他的安排,另一名中共党员、情报人员陈一峰被录取为“中联社”首席记者。西、陈二人凭借他们所处的重要岗位,经常可以获得十分有价值的情报。

  在开展秘密工作的同时,中共领导的新四军深入苏南敌后,活跃在金陵城下,发动群众,宣传抗日,打击日本侵略者。新四军于1938年4月底组成先遣支队,在粟裕的率领下,挺进苏南敌后。5月4日,毛泽东致电新四军副军长项英,要求“在广德、苏州、镇江、南京、芜湖五区之间广大地区创造根据地,发动民众的抗日斗争,组织民众武装,发展新的游击队”。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新四军与当地游击队在南京附近不断打击敌人,为大屠杀中死难的同胞报仇。7月10日,新四军成功地组织了汤山附近新塘伏击战,炸毁日军汽车2辆,毙伤日伪军40余人。7月14日,又捣毁京芜铁路板桥车站,击毙日军30余人。9月20日,新四军侦察人员化装进入南京城,张贴布告,抓捕敌探,迫使日军宣布南京全城戒严。11月26日,新四军某部侦察连进击雨花台守敌与中华门城堡,毙伤日伪军25名,并在雨花台山顶插上标有“新四军”字样的红旗。新四军在南京周围的武装斗争,贯穿整个抗战期间,横跨大江南北,使日军闻风丧胆,受到沉重打击。

  清算罪孽:共同认定屠杀规模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南京大屠杀发生后的整个抗战期间,对于这一血腥屠杀的规模,一直没有一个较为一致的统计和说法。南京难民、西方记者、外国侨民,以至国共两方,都只能根据各自所处的地位与境况,对日军屠杀的规模,作出原始的、多元的、局部的估计。其具体人数,有2万人、4万人、8万人、10余万人、27万人等多种说法。
随着1945年抗日战争的胜利,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提到了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议事日程上。由国民党执政的国民政府,将南京大屠杀暴行作为日本战犯的重要罪行,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实际上,这种调查,早从抗战胜利前1944年2月成立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时即已开始,嗣后又相继设立了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战犯处理委员会,以及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中经3年时间,在民众中广泛征集证言、证物,最后形成的南京大屠杀案卷,计有2784案,其中“被日军残杀而有案可稽者”,达886起。关于南京大屠杀中遇难者的人数,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谷寿夫战犯案判决书》中,判定,在南京大屠杀暴行中,“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此一认定,复经国民党党政高层的审核、认定。参谋总长陈诚旋将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关于“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及原判战犯谷寿夫死刑的判决内容签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蒋亦作“如拟”之批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将民国时期的一切旧法统一律予以废除,但是,在对南京大屠杀暴行及其规模的认定上,中共官方却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基本上接受了国民政府的有关法律裁决。1950年2月20日,作为中央直辖市的南京市,其中共南京市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称:“南京人民没有忘记十三年前悲惨绝顶的南京大屠杀,中华门外血流成渠,雨花路边尸体如山,三十万以上的善良人民遭受了杀戮。”3月11日,南京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南京分会及各人民团体还联合召开大会,“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惨遭日本军国主义屠杀的30万同胞,反对美国帝国主义武装日本”。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于同年4月8日发表署名文章写道:“人们怎么能够设想可以叫南京人民忘记1937年12月13日开始达一月之久的三十万人的大屠杀?”20世纪80年代初期,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专辑》,作为新中国建立后介绍南京大屠杀的书籍,首次客观、完整地介绍了中外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审判,再次确认关于“30余万人”惨死的认定。在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之后,自1983年底起,由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直接负责,建立了“南京大屠杀”编史、建馆、立碑领导小组和“南京大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经过4年的努力,发现、调查了1700余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目击者,建成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设立了15处(后增至19处)南京大屠杀遗址及丛葬地纪念碑,出版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等配套书籍。这一巨大的系统工程,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国官方、公众和学术界经过认真、深入调查和研究,所形成的一个具有全新内涵的共识,即: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在30万人以上。“遇难者300000”的巨大黑字,用中、英、日三国文字庄严镌刻在纪念馆墙壁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民日报》不断发表署名文章,均将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定格在“30万人以上”。

  综观80年来的风云变幻,国共两党两度合作、两度交恶,时为友党、时为敌手。但是,面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却自始至终,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共识。其中包括:屠城发生时,对日军暴行的共同揭露;面对暴行,对暴敌的共同抗争;为清算罪行,对屠杀规模的共同认定。此乃共同的历史情结与民族情结所使然。国共两党从历史到现实,对南京大屠杀的共识,亦使日本右翼势力妄想从两党态度上找到否定南京大屠杀根据的图谋,成为徒劳,其谬论不攻而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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