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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大成立的中央领导机构名称

大江南北 2022-11-25 09:30:00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之一,就是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对于这一机构情况,长期以来党史学界认为:由于党员数量少,各地组织尚不健全,会议决定暂不成立党的中央委员会,先组成中央局,负责领导全面工作。会议选举陈独秀、李达、张国焘三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李达为宣传主任,张国焘为组织主任。

  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学者对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

  学者朱汉国认为,这种说法不够准确,他认为事实上,“中共一大”选举产生的是党的临时中央委员会,主要依据有两条:

  首先,“中共一大”通过了具有党章性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规定:“委员会的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同一地方有五个委员会时,应成立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如果上述要求不能实现,应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既然党纲上作如此规定,“一大”的代表们不可能在大会的选举中违反规定而另行其事。
其次,上世纪五十年代苏共中央移交给我国的档案中有一份党的第一届中央委员的名单,内称中央委员共9人:陈独秀(书记)、周佛海(副书记)、张国焘、李达、李汉俊、毛泽东、李大钊、杨明斋、刘仁静。作者认为这份中央委员会的名单是可信的,进一步说明“中共一大”曾成立了党的临时中央委员会。

  从现有史料来看,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党的中央局这两个机构,自“一大”开始,在相当时间内是并存的。如1921年11月,陈独秀曾以“中央局书记”名义发布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又以“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名义给共产国际写了报告。

  学者朱泽春也认为“中共一大”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不是中央局。中央局是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而不是中央领导机构,理由是:

  一、“一大”通过的党纲规定,在数量少、组织尚不健全的条件下,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应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不是中央局。此外,“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也有同样的说明,该文的俄文稿第六节《党与第三国际的关系》中说:“党中央委员会每月应向第三国际提出报告。”这里的“党中央委员会”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简称,而不是中央局。1921年11月,陈独秀曾以中央局书记的名义签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该通告说:“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五区早在本年内至迟亦须于明年六月开大会前,都能得同志二十人,成立区执行委员会,以便开大会时能够依据党纲成立正式中央执行委员会。”可见,中央要求各地方组织成立的是“执行委员会”,而中央成立的反而是“中央局”,在名称上也不统一,难以作出合理解释。另外,在1922年6月30日,“中共二大”召开前夕,陈独秀给共产国际呈送了一份报告,即《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陈独秀给共产国际的报告》,这篇报告的题目就明确肯定当时中央领导机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不是中央局。陈独秀的职务也是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当然,陈独秀在这里省略了“临时”两字。因此可以肯定,“中共一大”会议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局是中央工作机构。

  二、共产国际代表的有关报告,也对“一大”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的名称有明确的记载。1922年5月,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处派往中国的全权代表利金,就中国工作情况向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处提交了一份报告,这个报告对“一大”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的名称有明确的记载。该报告说:“在中国的许多城市里有共产主义小组,它们从组织上与被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上海小组有联系。”该文在叙述其他问题时,还多次提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名称,并没有任何一处提到“中央局”。另外,驻赤塔赤色职工国际代表斯穆尔斯基在1921年10月13日的一封信中,也明确写道:“共产主义者代表大会在结束时选出了由四个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中央(临时)委员会。”这封信的写作时间距“一大”仅两个月,可信度是很高的。可见,“一大”上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不是中央局。

  三、参加“一大”部分代表的回忆,也肯定“一大”产生的中央的领导机构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董必武回忆说:“我记得会上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包括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李汉俊等人。”包惠僧1953年回忆说:“选出三个中央委员,即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两个候补委员,即李大钊、周佛海,并决定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任组织,李达任宣传,陈独秀未来沪以前暂由周佛海代理”。他在1978年回忆时,也再次肯定了上述观点。刘仁静说:“一大在选举中央委员时……”陈潭秋说:“选举张国焘、陈独秀、李达为临时中央局委员,周佛海、李汉俊、刘仁静为候补委员。”上述引证表明,“一大”上确有选举程序,而选出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中央委员会”。由于事隔之久,他们把这一领导机构称为“中央委员会”而省略了“临时”和“执行”两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四、从共产国际,党的“二大”到“四大”,以及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产生的领导体制模式来看,也可证明“一大”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共的创建和“一大”的召开,都与共产国际的密切指导和帮助分不开。那么中共“一大”产生的领导体制不可能不参照共产国际的做法,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而设立一个中央局,既作为中央的领导机构,又同时作为中央的工作机构。党的“二大”于1922年7月召开,其时的党员数量已有195名,仍达不到“一大”党纲规定必须有五百名党员,才能成立正式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数量要求。但已成立了广州、武汉、北京、上海、湖南五地方执行委员会,符合党纲规定的另一种正式成立中央委员会的要求。因此,“二大”产生的是由陈独秀等五人为正式委员,李汉俊等三人为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同时,还成立了由“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陈独秀、组织部长张国焘、宣传部长蔡和森及妇女部长向警予等组成的“中共中央局”。“二大”产生的是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局作为中央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模式,是“一大”领导体制的沿袭。1922年5月成立的团中央领导机构也是如此模式。

  朱泽春认为,造成把中央局误作为中央领导机构的原因,是在“一大”选举产生的“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中,李大钊既未出席“一大”,又未到上海来处理过任何党中央的事务,其委员的身份和职能是得不到任何体现的。而周佛海是在日本留学的学生,“一大”后,在代理过近两个月的中央局书记,即离开上海返回日本继续求学,其委员身份也形同虚设。留在上海的三个委员同时又是中央局成员,这使得人们把中央局作为中央的领导机构看待。

  另有学者王健英也认为,中共“一大”选出了“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随后成立“中央局”。 不过与以上两人观点稍有不同的是,他认为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和中央局人员均为三人。主要根据是:

  其一,“一大”党纲与决议的规定。其二,1922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在上海以“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发表了《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6月30日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落款清楚地称“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陈独秀”。由此可以肯定,“一大”后确实存在着“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否则,陈独秀决不会随意采用此称谓;“中央局”三委员也无权决定“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其三,1921年10月13日“驻赤塔赤色职工国际代表斯穆尔斯基的通信称代表大会在结束时选出了由四个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中央(临时)委员会,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总部主任就是其中之一”。其四,“一大”代表的讲法。如董必武、包惠僧等,张国焘称“陈主张不采取党魁制,如孙中山之任国民党总理那样”,“他主张中央采用较民主的委员制,从委员中选举一个书记出来负联络之责;其他委员分担宣传、组织等方面的工作。他认为这种组织方式已由俄国共产党证明其妥善,也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其五,早期文献资料的讲法。蔡和森1926年作报告称“大会选举第一届委员为独秀、国焘、李达”。1929年瞿秋白在讲党的“一大”“党纲章程”时称,规定“五人以上之地方得举地委”,“十人以上则四人为委员会(书记、会计、组织、宣传),三十人以上为执委”。邓中夏1930年著《中国职工运动简史》称“中国共产党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于上海,开始成立中央委员会”。

  另外,王健英认为选出“临时中央委员会”是从组织上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的标志。一个政党宣告成立有两个主要标志:一是有纲领,即全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主张;二是有固定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如果说中共“一大”仅是选出了常设的“中央局”,而没有选出“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则只能属于为正式建党作准备时期的常设筹备组织,既然中共“第一次代表大会”被公认宣告正式建党,则大会选出的理所当然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不会是“中央局”。陈独秀等也清楚两者性质的不同。执委会是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局”委员是由执委会选出决定的。“执委会”是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党最高机关;“中央局”则是从属于执委会的决策与执行机关。执委会成员较多,并非全部集中一起,是通过开会决定重大问题;“中央局”是常设机关,成员较少,住在一地,负责党中央日常工作。会议制度也不同,执委会“常会每四个月开一次;中央局每星期开会一次”。因此陈独秀在对党内发出的通告,使用“中共中央局”;对全国发表政治主张和给共产国际写报告,则使用“中央执行委员会”(实是临时)的名义。“一大”选出的应是“临时中央委员会”,由于执委会委员只有三人,因此同时兼中央局委员,实际上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兼“中央局”。

  以上三位学者都认为中共“一大”成立的中央领导机构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但是这一观点并没有被党史学界和权威部门所认可和采纳,如建党80周年期间出版的一些党史著作如《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横空出世——中国共产党创建史》、《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等权威党史著作,仍然沿用了上世纪80年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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