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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所在镇、园区或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递交的个人书面需求资助材料后,负责审核有关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对各举荐部门推荐的新引进团队核心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资助需求为人才公寓的,需按照区统一公布的房源信息填报相应需求。
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10日—2020年2月14日
办理地点
注意事项
1、《2019年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各一式一份,由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2、已受资助的考核对象,须认真对照个人被认定的等次和补贴方式,并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确认配套资助和推荐情况后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