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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保险产品营销乱象几时休 四部门联合发文提出八项禁止性规定

法制日报 2020-01-19 10:59:12

  严格规范保险广告

  保障市场有序竞争

  保险产品在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信息该如何规范?郑宁认为,保险广告对于消费者了解保险行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不规范的保险广告,会传递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产生保险业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因此,从法律角度要严格规范保险广告,才能保障保险市场的有序竞争。

  在郑宁看来,我国缺乏调整保险广告行为的法律法规,我国广告法中没有专门针对保险广告的相关条款,规范保险广告在朋友圈的投放,应当明确监管主体、健全相应法律法规。确定保险广告的监管主体,对保险广告的监管可以是多方面的,除银保监会监管外,工商局、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行政机关可以对保险广告进行监管,在对违法保险广告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由银保监会作出最终裁定。

  “在推动立法时应当注意对保险广告进行分类监管,可以分为财险、寿险和健康险三类分别制定监管标准。同时,关于保险广告的内容、形式、信息披露方式、特定条款的用词、统计资料的使用、贬低他人的声明、保险公司的状况声明、特别要约等情况均要详细规定。”郑宁说。

  张星水认为,在转发涉及保险产品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从自己所在的保险公司官方自媒体平台进行转载。涉及保险销售政策和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一定要以保险公司官方信息为准,严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自行编发。严禁转载未经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确保转载信息真实可靠以及信息源可追溯。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管理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不能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渠道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建立针对互联网发布传播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尽可能及时主动发现保险销售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赵占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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