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强调“累计”,非“连续”
按文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必备条件之“缴费15年”,是累计的概念,若有中断缴费的情况,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依然可以与之后再缴的社会保险相加。
02
“过去的时光”补不回来
如有失业的情况,期间又未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于缴费未满15年,又临近法定退休的人员来讲,中断缴费可能影响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举个例子:钱先生是本市户籍,今年55周岁,之前在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8年,离开单位失业期间从未缴过费。近期参加了灵活就业缴费,得知需按月缴纳、不能补缴,因此钱先生在60周岁时无法领取养老金,若要领取,须再缴纳7年累计满15年后,至62周岁方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