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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资格或“清零”
※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①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②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③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④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⑤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 最近连续3年 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