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源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诱导消费者。本案中,加拿大鹅的经营者在对产品的介绍中宣称,自己某产地的鸭绒是加拿大最保暖的鸭绒,这样的描述显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的规范。
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加拿大鹅官方天猫旗舰店在“退款说明”中发布“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款,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加拿大鹅(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加拿大鹅(Canada 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
该条款内容擅自扩大了自身对产品的判定权,排除了消费者因产品质量瑕疵问题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随后,加拿大鹅旗舰店对此条款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