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进一步指出,明星本已属于高收入群体,还利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来避税,破坏了社会公平,极易引起民众不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监管,保持税收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将个人、公司法人及利益相关人合并纳入监管,在现有税收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
明星避税、偷逃税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泽彩认为,这主要与税法执行力弱、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落后、违法成本低等原因密不可分。对此,他建议加快清理税收禁止的优惠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不折不扣地取消“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额奖励”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堵塞地方政府财力流失漏洞,遏制明星偷漏税甚至洗钱的主观倾向。研究出台“偷税客”负面清单,大力提高偷逃税违法违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任何地方政府都无权违反税法的规定,擅自向明星工作室提供“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不管是从税收征管的法治化角度,还是从提高市场主体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角度来看,通过设立明星工作室来避税的现象给监管执法提出了新的课题。有关部门需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盲区,铸造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引导明星艺人做受人尊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
来源:(经济参考报 吉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