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1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密集上调。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年内至少15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广大“打工人”将切实受益。
15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年内,黑龙江、江西、新疆、陕西、上海、天津、西藏、北京、浙江、江苏、湖北、宁夏、甘肃、山西、辽宁等15地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来看,黑龙江从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分别上调180元、160元、180元。
江西自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最低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最低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最低为1610元/月,分别上调170元、150元、140元。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从4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均上调80元。
陕西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分别调整为1950元/月、1850元/月、1750元/月,均上调150元。
上海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