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警方以黄金流向为切入点赴深圳调查发现,国金宝公司提取41公斤黄金后并未将黄金运到绵阳用于生产,而是以每克低于买进价的价格全部出售。
随着深入调查,国金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某新出现在警方视野。警方顺藤摸瓜,发现周某新曾向深圳另一家科技颜料公司以购买“金膏”为幌子,向对方支付“手续费”,并从颜料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某堆处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80万元。警方就此判断,一个全链条经济犯罪团伙尚藏在深处。
2021年11月10日,一名犯罪嫌疑人接受审讯。(绵阳市公安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