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间,乐山地区共拆除1185平方米违章建筑,先后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库房升级改造、非机动车棚智能化改造、小区供水改造、小区出入口改造等35个实事项目。
与此同时,还成立了居民自治理事会,社区共治实现社区共享。在联合党支部的牵头组织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驾马车”自发开展起群防群治和居民自治,先后开展了“美丽楼道”“乐居生活”“乐活社区”等一系列的自治项目。
万事开头难,拆除违章建筑,为乐山小区开了个民主自治的好头。此后,乐山小区在社区综合治理中充分贯彻“民事民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基本原则,通过“决策联议”规则,解决社区“急难愁盼”问题。
事前做好议事准备
居委会组团式走访联系群众,党组织定期召集征询会议,收集社情民意,并表决决定是否通过正式议题形式进入民主评议会。
事中组织民主评议
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确认公共利益或矛盾纠纷焦点、告知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当事各方权利义务,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事后抓好督导跟踪
在落实过程中,召开由居委会、自治组织代表、其他组织成员代表、居民群众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执行过程督导监督,及时通报反馈、督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