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
坊记询问了徐汇区房管局
在房管局的书面回复中表示
2011年,卓信公司作为开发商弘运地产的股东,"承接"了弘运地产名下的资产,随后办理了这批车位的产权证。
徐汇区房管局进一步认为,卓信公司并非开发商,也不存在为了规避"指导价"而故意注销公司的情形。那么经过这次的"承接"或者说"转移"后,这些车位就应当视为"存量车位",销售价格等细节由卓信公司和业主双方商定。
对于这种说法
法律界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
赵山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