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执法人员经综合调查发现,举报人的消费事实已发生,下单支付、送货、使用全程都有证据证明,并且消费者表示吃完之后身体不适,所以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涉事餐馆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事发后,店家曾提出举报人是不是“职业打假人”的疑问。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是不是职业打假人,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一个举报人在本区域内连续投诉多家商户,或者对某一个商户有不同类型的投诉,并且要求额外诉求,执法人员就会综合考量是不是恶意投诉。但如果是单次投诉,就无法确定是不是恶意。此件投诉事件中,并未发现举报者有恶意举报的行为,故而无法认定为职业打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