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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劳动与用工常见法律问题答疑

微信公号“海上新力量” 2023-01-06 01:03:56

  问六:劳动者能否以单位“有阳”为由拒绝到岗提供劳动?

  答:一般不可以。

  “乙类乙管”后,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采取隔离措施,劳动者不能仅仅因为工作场所有感染风险而拒绝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做好相关消杀工作,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特殊人员(比如孕妇、有基础疾病或免疫功能缺陷的高危人员)考虑自身情况要求居家办公的,可以同用人单位充分沟通,获得批准后居家办公。

  没有合理理由拒不到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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