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
临近年底,许多地方开始集中办理当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还没有报销医保的小伙伴,趁着年前赶紧拿着医药费单据去报销吧!
关于医保报销的时限,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以北京为例:
每年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当年12月15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
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
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医疗费用清结日期。
具体相关事宜可咨询您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